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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图书及数字文献服务管理办法(2017年6月修订)

作者:重庆交通大学图书馆  发表于:2018-06-29 10:57:51

为满足我校校友提出希望继续获得图书馆文献资源服务的要求,图书馆继续开通对校友的图书服务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校友文献服务管理办法。

一、服务对象

重庆交通大学毕业的学生、曾经在本校工作过的教职工以及各类持有学校颁发进修结业证的进修学习人员。

二、服务方式

校友继续享受的图书馆服务包括:

1. 申请办理校友图书借阅卡(重庆交通大学临时校园卡),可凭卡外借图书。图书可同时借阅的总册数为3册,借期6个月。

2. 凭卡可进馆内阅读纸质报刊,可以查询馆藏书刊及本人的借阅历史信息。

三、借阅卡办理及注销方法

1.校友本人持毕业(或结业)证书原件到南岸校区图书馆办公室(或科学城校区图书馆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图书馆校友服务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了解相关规定,图书馆审核、盖章。

2.校友持图书馆审核同意的《申请表》到学校校园卡管理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临时校园卡。

3. 校友持《申请表》及临时校园卡到财务处交纳图书保证金。

4. 校友凭图书保证金交纳收据到图书馆大厅咨询台办理借书及数字文献服务开通手续。

5. 校友若要退还图书保证金,需还清所借图书,到图书馆大厅咨询台注销账号,图书馆出具“注销通知”(见附件2)。

6. 读者持“注销通知”到财务处退还图书保证金。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除外)上班时间。

五、费用

1. 办理临时校园卡:按校园卡管理中心规定。

2. 图书保证金:300元。

六、读者须知

1.遵守重庆交通大学图书馆的各项管理制度;

2.本人自愿缴纳图书保证金;

3. 保证申请表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4.尊重知识产权,通过校友服务获得的文献仅用于本人科研、学习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恶意下载电子文献;

5.校友借阅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伪造;

6.校友应妥善保管好借阅卡和借书密码,借阅卡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挂失,并到图书馆大厅咨询台冻结借书权限,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7.重庆交通大学图书馆拥有对校友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及最终解释权。

重庆交通大学图书馆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重庆庆交通大学图书馆校友服务申请表

附件2:注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