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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图书馆馆藏电子图书借阅规则(试行)

作者:  发表于:2022-06-09 10:33:30

为了尊重并维护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利益,保护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维护重庆交通大学的声誉,保障图书馆数字资源的正常使用,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图书馆馆藏数字资源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交大图〔2018〕2号)特制定本规则。

一、通过“电子图书借阅”方式所获得的文献仅限本校师生用于学习、研究或欣赏,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二、严禁利用任何网络下载工具或其他非正常手段批量下载馆藏电子图书。

三、严禁连续、系统、集中、过量下载文献,严禁囤积数据,所获电子图书请于下载20日内删除。

四、个人一卡通帐号仅限本人使用,读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提供给其他人使用。

五、借阅数量规定:每人每天限借5篇(册),每人每月限借30篇(册)。

六、对违反上述第一至四条规定者,图书馆将作如下处理,并有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禁用读者账号6个月及以上。

2.通知所在学院(单位)。

3.在图书馆网站公示违规者相关信息及所犯错误的事实。

情节严重者,报请学校作相应处理。同时,如因违反规定而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七、附则

1.馆藏电子图书借阅审核需1~3个工作日,超过5个工作日仍未收到邮件,可尝试重新申请。

2.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图书馆办公室。

3.本规则自2022年6月6日起施行。

重庆交通大学图书馆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