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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考核与评价制度

作者:重庆交通大学图书馆  发表于:2018-04-27 18:58:02

图情党总支

为了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骨干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上档次,经图情党总支研究,特制定如下考核意见:

一、党员考核与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党员队伍管理,着力构建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为党组织注入勃勃生机,通过加强对党员的考核,使全体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党员考核与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考核评价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2、 坚持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党员考核与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思想政治方面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党员要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党的事业,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党员必须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种理论学习活动。

5、党员必须经常与支部沟通,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提出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二)遵纪守法方面

1、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2、党员必须自觉履行权利及义务,维护党章尊严。

3、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内的一切组织活动,如确实有事不能参加组织活动,必须请假。

4、党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严谨的工作、生活作风。

5、如党员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除给予行政处理外,党内还要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党员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全局利益摆在首位。

2、党员应积极参加党委、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组织活动中要有突出表现。

3、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党员考核与评价的方法步骤

(一)党员考评的总方法

1、党员考评由党总支负责进行,每年测评一次。

2、考评采取定性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党员考评的基本步骤

评价考核党员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相对集中。评价考核的实施步骤通常为:

1、学习教育阶段。评价考核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

2、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经过评价考核,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党总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委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五、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

考察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表现突出的党员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考评结果在评优选模和年度考评中,党员考评成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党总支对考评成绩居前的党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每年考评结束后党总支及时建立党员考评档案,考评结果存档作为今后党员任用的重要依据。正式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合格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应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经支部会议讨论,延长其预备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