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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暂行规定

       为了方便读者,提高馆藏图书利用率,图书馆实行两校区图书通借通还服务。通借通还服务暂行规定如下:

      1、服务对象:本校持有一卡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教职工。

      2、办理地点:各校区图书馆咨询处。

      3、非本地图书通借办理规则:

     (1)申请图书范围:通借图书必须是在本校区无馆藏或馆藏图书已借完,且其它校区的馆藏图书呈“可借”、“在馆”的状态。

     (2)借阅册数:通借图书申请者的个人借阅册数尚未达到规定数量且没有足以影响借阅权限的违章记录。申请有效期内最大申请册数为全日制本科生2册,教职工和全日制研究生4册。

     (3)借阅程序:读者可通过图书馆主页上的OPAC查询,获得需借阅图书的书名、索书号等信息,在各校区图书馆咨询处提交申请并登记。

     (4)借阅办理时间:与各馆咨询处工作时间一致。假期不开展此项服务。

     (5)委托通知:提交非本地图书借阅申请当天不能办理借阅手续,工作人员3个工作日内通知读者。

     (6)失约处理:读者收到通知后应在7日内到该校区咨询处办理借阅手续;一旦逾期,图书将送回原馆藏地,并对委托者记录备案一次;当记录累计达到三次时,一年内将不再向该读者提供该项服务。

       4、非本地图书归还规则:在图书馆开放时段(假期除外),读者可在任一校区归还其他校区的图书。如是非本地图书在图书馆咨询处归还,如是本地图书可在自助借还处归还。

       5、通借通还与正常借还的关系:本校一卡通在各个校区通用,读者可以自行去其他校区借还图书,也可以遵照本规定办理。